地保办一是接受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履行相关行政处罚职权。二是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对在车站以及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无效证件乘车、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坐列车、持伪造证件乘坐列车的行为开展票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