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和权力事项清单 | |
主体名称 |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类别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联系方式 | 51899999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社区西流大队高井村灵山控制中心 |
交通指引 | 地铁四号线灵山站 |
执法职能和行政权力事项 | 行政处罚: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对在车站或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 |
执法实施程序 | 简易程序:1、表明身份(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2、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3、制作文书(核实当事人个人信息,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4、送达文书(向当事人宣告决定书主要内容并当场交付决定书);5、执行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罚款专用收据);6、备案归档。 |
执法救济渠道 | 地铁服务热线:5189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