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通信无线系统(含漏泄同轴电缆)货物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来源:南京地铁 时间:2006-11-10 访问次数:5405
招标编号:D2-SG04-02(NJJZ-06674)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发改投资[2006]78号),并得到国家和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通信无线系统(含漏泄同轴电缆)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对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是一条连接主城中心和城市副中心的东西向骨干线,西(南)起汪家村,东至马群,线路全长约25.145km,车站19座,其中地下车站17座,地面车站1座,高架车站1座,主变电站2座,车辆段1处,停车场1处。控制中心设在珠江路(已建成),元通站、新街口站为南京地铁一、二号线换乘站,本工程设一、二号线联络线一条。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具体实施。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南京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并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1.2 招标范围:
1.2.1 拟招标范围包含通信无线系统(含漏泄同轴电缆)的供货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专用通信无线系统、公用通信无线系统和漏泄同轴电缆设备及其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的采购。
(2) 负责上述各系统的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联络(含优化设计) 系统内部接口的实现、设备生产(必要时需做型式试验、样机试验)、出厂检验、到货、安装督导、调试、组织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技术文件的提供和质保责任期的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
(3) 制定本标段内部接口规范,确保本项目内部之间的接口互联互通、系统功能的正确实现。
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要求。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1.3 项目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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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任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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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年2月 |
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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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8年11月 |
正线轨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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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6年12月—2007年3月 |
招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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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8年6月—7月 |
设备生产监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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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8年9月—10月 |
设备出厂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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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8年11月 |
设备到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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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9年6月—7月 |
专网系统设备联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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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9年8月—9月 |
公网系统设备联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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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9年7月—9月 |
全线总联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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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9年10月 |
全线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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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9年11月 |
全线试运营 |
以上时间为初步计划,仅供参考。
1.4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
1.4.2 具有无线数字集群(TETRA)集成业绩;
1.4.3 可为本项目提供完备的专业技术、人力、物力和组织保障;
1.4.4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1.4.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质量认证;
1.4.6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长期的服务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5 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供核实:
1.5.1 营业执照;
1.5.2 资质证书;
1.5.3 ISO认证证书;
1.5.4 证明业绩的合同文件;
详见资审文件第四章要求。
1.6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及接收
1.6.1 发售时间:自2006年11月 10 起至2006年 11月28 日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6.2 发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109室。
1.6.3 售 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6.4 接收时间:2006年11月28日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1.6.5 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709室。
1.7 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京采购与招标网“”、南京地铁网站“www.njmetro.com.cn”等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1.8 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1.9 通知
招标人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申请人。招标人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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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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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 |
邮编: |
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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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范梦娜、谭玉平 |
联系电话: |
(86)(25)51892792、5189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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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86)(25)51892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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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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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
邮编: |
2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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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娟、龚坚 |
联系电话: |
(86)(25)51891956、8479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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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86)(25)5189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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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