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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地铁迈皋桥等站52间商铺分别出租招商公告
  • 来源:   时间:2021-09-17   访问次数:1807
  • 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迈皋桥等站52间商铺分别出租

    项目编号

    2021320100FB00356

    出 租 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1-9-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0-13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13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招商。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详见招商文件附件9)。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和附件2。

    有无房产证

    建筑面积

    2491.68㎡(各标的面积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建筑年代

    2010年

    出租用途

    商业

    招租业态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附属设施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其他说明

    (1)楼层:南京地铁站厅层或地面一层。

    (2)装修程度: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条件

    租金价格(万元/年)

    515.5119(各标的租金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租期(月)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年付。全年租金计算:非闰年按365天计算,遇闰年则按366天计算。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8-1和附件8-2)。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

    半年成交租金

    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2标的22:原合同于2021年10月23日到期,出租方计划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该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除上述标的以外其他标的: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附件5)。

    6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7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

    8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商铺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数额: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2021年1013日)下午24时前以转账方式交至出租方(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选资格(单位名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名称:南京银行广州路支行,银行账号:01710120030000255)。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并向出租方开具财务收据;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自行放弃已承租项目,则视为客户违约,出租方将不予退还该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退还交易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或其他出租方要求的材料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

    5、意向承租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该意向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赔偿:

    (1)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拒绝与出租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项目廉政公约》(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项目廉政公约》(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的;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付清履约保证金、租金等的;

    (4)未按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项目廉政公约》(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履约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商铺已交付,但承租方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项目廉政公约》(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出租方除有权扣除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还应按照实际已发生的租金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提供的资料:

    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则提交:

    (1)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

    (2)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1)。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6)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8-1)。

    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则提交:

    (1)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2)。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如有)。

    (5)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8-2)。

    开标

    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招商文件附件9:报价须知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女士、宋先生

    联系电话

    025-88055527、025-88055580

    联系及报名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南控制中心616室
    监督电话:025-88055616、15251861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附件

    招商文件


附件:招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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