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销售信息
- 南京地铁1、2、3、4号线6个自助设备点位整体出租招商公告
- 来源: 时间:2026-06-29 访问次数: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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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1、2、3、4号线6个自助设备点位整体出租
出 租 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6-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7-10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南京地铁官方网站挂牌公开招商,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有无房产证
无
使用面积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自助拍照机。
附属设施
无
其他说明
(1)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2)交付状态:现状交付。
出租条件
租金价格(万元/年)
14.5285(详见招商文件)。
租期
1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为起租日。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详见招商文件)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自助设备须通过CNAS或CCC或CQC等质量认证(报名时须提供产品质量认证报告)。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正在经营(报名截止日期前)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自助设备项目经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
首年成交租金的25%
其他要求
(1)电费保证金:预缴电费保证金0.5万元整。电费及接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交付日: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点位交付,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为起租日。
(4)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缴纳首期租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出租方仅提供自助设备点位。承租方须充分考虑接电施工需要的费用和时间,不得以上述因素向出租方提出合同期和合同金额调整需要。
(8)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助设备及其日常运营维护服务(详见招商文件)。
(9)本项目意向承租方无独家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与其他单位开展类似项目合作。
(10)点位尺寸详见附件1,在不影响地铁车站运营安全且经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若承租方实际投放的自助设备在长、宽、高三边中任意一边超出点位尺寸(单边超出长度不得超过点位对应边长的30%),出租方将按照超出比例分别加收租金。超出部分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超出部分租金=(长度超出部分/点位规定长度+宽度超出部分/点位规定宽度+高度超出部分/点位规定高度)*该点位日租金单价(含递增)*超出部分经营天数。
(11)出租方按目前位置现状交付承租方。租赁期内的接电、用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负责场地设施的拆除。
(12)承租方实际经营的业态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报名表》(招商文件附件4)中所填内容一致,且每个点位仅限经营一种业态。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该点位的经营业态。
(13)因常府街站、南大仙林站两处点位所靠墙面目前张贴运营信息海报,承租方须将相关海报迁移至出租方认可的位置,不得对海报造成遮挡,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4)本次标的为整体出租。
(15)其它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位置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数额:4.36万元,详见招商文件。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登记者须在挂牌截止日(2026年7月10日)下午24时前以转账方式交至出租方(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选资格(单位名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2001595836052503392)。
报名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的部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并向出租方开具财务收据;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自行放弃已承租项目,则视为客户违约,出租方将不予退还该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退还交易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
5、意向承租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该意向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赔偿:
(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付清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租金等的;
(3)未按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履约的;
(4)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6)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提供的资料:
1. 报名表。
2. 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承诺函。
6. 与本项目相关的产品质量认证报告。
7. 拟投放的自助设备的效果图及设备详细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长、宽、高、功率等)。
8. 正在经营(登记截止日期前)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自助设备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开标
开标时间及要求、报价文件编制及封装等要求详见招商文件中附件7:报价须知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5-88055658、025-88055527
联系及报名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南控制中心616室
监督电话:025-12388附件
招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