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销售信息
- 南京地铁6处移动早餐车点位整体出租招商公告
- 来源: 时间:2026-06-24 访问次数: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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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6处移动早餐车点位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2026320100FB00760
出 租 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6-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6-7-7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南京地铁外网发布发布招商信息。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商底价出租(按招商底价成交);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有无房产证
无
使用面积
4.32㎡(标的面积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建筑年代
2010年-2025年
出租用途
仅限经营“便民早餐”项目
招租业态
便民早餐
附属设施
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其他说明
(1)楼层:南京地铁2、3、4、5、7、S8号线站厅层
(2)装修程度:不提供水电,无改造条件。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3)经营时间:3小时(只限于每天早上7时-10时)(4)经营模式为“限时、外带、快速”,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堂食区域(包括店内就餐座位),禁止现场烹饪/加工,禁止摆放充电宝设备、禁止从事与便民早餐无关的任何零售或服务项目。
出租条件
租金价格
(元/年)
144000(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租期(月)
36个月(无免租期)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半年付。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实收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报名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外币汇率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6)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股东(须持股100%)须为品牌商标拥有方(包含商标注册方或商标受让方,均须有使用权)或被许可方(仅限于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正在经营的该品牌商标的店铺在南京市内不少于100家或全国范围内不少于2000家(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且在报名期限内须向出租方提交相关品牌商标、股权结构及店铺的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租赁押金
(履约保证金)
三个月成交租金。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2)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续竞价由出租方组织。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点位交付确认,点位交付次日为起租日。
(4)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
(6)移动早餐车点位不得经营现场加工类食品、不得产生特殊气味、不得在租赁场地内放置或运营各类充电宝租赁设备。
(7)移动早餐车点位经营时间只限于每天早上7时至10时,不得超时营业。
(8)承租方在对移动早餐车点位进行设计装修施工前,须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点位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9)承租方需提供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点位外观设计方案或接受出租方统一设计的点位式样,并承担制作费用及原有点位拆除、搬运费用(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10)承租方需服从地铁运营公司管理随时调整点位。因地铁点位经营的特殊性,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及地铁运营公司等其他相关部门的装修施工方案报审要求,并充分考虑办理该流程所需时间。
(11)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点位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数额:36000元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2026年7月7日)下午24时前以转账方式交至出租方(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选资格(单位名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2001595836052503392)。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并向出租方开具财务收据;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自行放弃已承租项目,则视为客户违约,出租方将不予退还该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退还交易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或其他出租方要求的材料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
5、意向承租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该意向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赔偿:
(1)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的;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完成点位交付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付清履约保证金、租金等的;
(4)未按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履约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点位已交付,但承租方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点位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出租方除有权扣除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还应按照实际已发生的租金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4)
(2)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5)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6)承诺函(详见附件6)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8)相关品牌商标、股权结构及店铺的证明材料
开标
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报价须知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87
联系及报名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南控制中心616室
监督电话:025-88055616、15251861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附件
招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