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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地铁1号线花神庙站楼梯间出租招商公告
  • 来源:   时间:2026-05-27   访问次数:1223

  • 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1号线花神庙楼梯间出租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5-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6-9

    接受登记时间:挂牌期内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69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南京地铁官网公开挂牌招商。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标的位于南京地铁1线花神庙站台层具体位置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有无房产证

    建筑面积

    27.52㎡(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仅限用于饮料货品的存储,不得作为其他商业用途

    附属设施

    其他说明

    由出租方负责楼梯间移交,交付状态现状交付

    出租条件

    租金价格(元/年)

    30134.4元(详见招商文件

    租期

    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日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年付详见招商文件)。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

    10000元。

    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2出租方计划于2026年630日完成楼梯间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2026年7月1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并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

    6)报名要求、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请与出租方联系,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

    7承租方如需楼梯间进行设计装修施工前须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楼梯间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楼梯间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数额:1万元,详见招商文件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登记者须在挂牌截止日(202669)下午24时前以转账方式交至出租方(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选资格(单位名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2001595836052503392)。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并向出租方开具财务收据;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自行放弃已承租项目,则视为客户违约,出租方将不予退还该承租方登记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退还交易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或其他出租方要求的材料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

    5、意向承租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该意向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赔偿:

    1)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楼梯间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详见招商文件合同附件2)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楼梯间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详见招商文件合同附件2)的;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完成楼梯间交付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付清履约保证金、租金等的;

    4)未按楼梯间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详见招商文件合同附件2)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承租方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楼梯间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2)、《安全协议》(详见招商文件合同附件2),出租方除有权扣除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还应按照实际已发生的租金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办理意向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

    2. 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

    5.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6.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

    开标

    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报价须知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女士先生

    联系电话

    025-88055527025-88055576

    联系及登记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花神庙控制中心616室
    监督电话:025-88055616、15251861236

    附件

    招商文件

     


附件:招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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