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销售信息
- 南京地铁S3号线刘村站02号商铺出租招商公告
- 来源: 时间:2026-03-27 访问次数: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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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S3号线刘村站02号商铺出租
项目编号
2026320100FB00334
出 租 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3-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4-10
接受登记时间:挂牌期内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S3号线刘村站02号商铺
有无房产证
无
建筑面积
27.2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建筑年代
2017年
出租用途
商业
招租业态
商业
附属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其他说明
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条件
租金价格(元/年)
7548.05(租金详见招商文件附件1)
租期(年)
5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半年付。承租方须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0.7元/天/㎡,支付方式及计租期同租金支付。全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计算:非闰年按365天计算,遇闰年则按366天计算。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
3个月成交租金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2)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续竞价由出租方组织。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出租方计划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商铺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无免租期。
(4)承租方须接受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须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0.7元/天/㎡,支付方式及计租期同租金支付。
(5)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附件4)。
(8)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9)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
(10)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品牌及用途,包括摆设充电宝设备。
(11)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商铺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数额:各标的交易保证金详见附件1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登记者须在挂牌截止日(2026年4月10日)下午24时前以转账方式交至出租方(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取得竞选资格(单位名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2001595836052503392)。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的部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并向出租方开具财务收据;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如果自行放弃已承租项目,则视为客户违约,出租方将不予退还该承租方登记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退还交易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或其他出租方要求的材料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
5、意向承租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该意向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赔偿:
(1)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拒绝与出租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的;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拒绝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付清履约保证金、租金等的;
(4)未按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承租方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详见招商文件附件3)、《安全协议》(格式详见招商文件附件4),出租方除有权扣除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还应按照实际已发生的租金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办理意向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则提交: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
2. 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1)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6.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1)
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则提交: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附件5)
2. 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详见招商文件附件6-2)
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如有)
5.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附件7-2)
开标
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招商文件附件8:报价须知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先生、汪女士
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50
联系及登记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南控制中心616室
监督电话:025-1238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附件
招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