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0675-200JOC007411)
一、概述
南京地铁部分线路及区间风井气灭钢瓶检测项目已经南京地铁公司内部批文批准立项,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部分线路及区间风井气灭钢瓶检测项目(招标编号:0675-200JOC00741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二号线(除新隆大街站)、三、四号线区间风井、十号线、机场线、宁天线气灭钢瓶已达到检测年限,本项目将对以上区域气瓶送外进行检测。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一号线南延线及二号线气灭钢瓶检测
二标段:十号线、宁天线车站气灭钢瓶检测
三标段:机场线车站与三、四号线区间风井气灭钢瓶检测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含二维码的复印件);
2、注册资金: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气体灭火设备检测或安装或维保合同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的气体灭火设备检测或安装或维保合同业绩。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气体灭火设备检测或安装或维保合同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或者含二维码或条形码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加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9日9:00时至2020年11月1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购买,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不支持邮购,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社区西流大队高井村灵山控制中心(地铁4号线灵山站2号口旁) | ||
联系人: | 罗一峰(技术)、胡虹宇(商务) | ||
联系电话: | 025-51898464、025-88058594 |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06室 | ||
联系人: | 闫凤 | ||
联系电话: | 025-84795958、88058598 |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2、南京地铁网站www.njmetro.com.cn
十、其他说明
招标人可能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招标人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