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新区管审环建【2019】6号) 文正式批复了11号线一期工程的环评。
批复认为在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进行建设。